亡女‧相心(二十五):對SOX的感觸

我們都喜歡為認識的人慶祝生日,因為這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情: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的第X個年頭,怎能不使人興奮?

可是,也有一些生日是不知是喜是悲,例如香港回歸祖國的十五歲生日,喜的是我們本來是中國的一部分,回歸祖國當然是一件開心事,悲的是在十五年裡,港人和祖國國民的衝突和不和愈發加劇。這不是一個容易解決的問題,但也不是一件不可能被解決的問題,重要的是雙方都要學習及包容對方的文化,而不要過份貶低對方。

又例如Sarbanes-Oxley Act的十歲生日。它的出現,無疑為投資者帶來保障,是一件喜事,但它的存在卻告訴我們這個世界多麼險惡,必須要有它的存在才令世界和平一點。

Sarbanes-Oxley Act是什麼?根據Wikipedia,Sarbanes-Oxley Act是美國立法機構根據安Enron、Worldcom等財務欺詐事件破產暴露出來的公司和證券監管問題所立的監管法規。

Sarbanes-Oxley Act所包括的主題甚廣,最後修訂完稿後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對會計職業及公司行為的監管,例如成立(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對上市公司審計進行監管等;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對公司高管及白領犯罪的刑事責任,例如規定銷毀審計檔案最高可判10年監禁、在聯邦調查及破產事件中銷毀檔案最高可判20年監禁等。

Sarbanes-Oxley Act的第一句話充分表達出其希望保護投資者的決心:「To protect investors by improving the accuracy and reliability of corporate disclosures made pursuant to the securities laws, and for other purposes.」

在2002年,當前美國總統George W. Bush在Sarbanes-Oxley Act的新聞發報會上說:「This is the most far reaching reforms of American business practices since the time of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時,所有人都期待究竟Sarbanes-Oxley Act是否能夠成功。現在,十年過去了,其功過當然不是由我這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評價,而是由歷史及專業人士去評價。

說實話,引用劇集《天與地》的片尾曲《年少無知》的歌詞:

「如果命運能選擇十字街口
你我踏出的每步無用困惑
如果活著能坦白
舊日所相信價值今天發現還未老」

如果不是有Enron、Worldcom等財務欺詐事件出現,使投資者有所損失,便不會有Sarbanes-Oxley Act這個法案的出現。無礙,她的出現令投資者活在更大的保護網之內,也令財務欺詐個案的數目減少,但若果從一開始便沒有Enron、Worldcom這些壞份子的出現,破壞了社會秩序,不是更好嗎?

我們人類從何時開始變成為了賺錢便不惜一切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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