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女.相心(五十二):恩將仇報與以德報怨
不能否認,《Taken》是一套難得緊張又好看的西片。它故事簡單,講述前CIA精英的女兒被人口販賣組織看中。為了拯救女兒,主角深入虎穴,大開殺戒。對於單純以看電影為娛樂的人來說,這是十分吸引,令人看後大呼過癮的電影。因此,它的續集令人十分期待。
 
去年,《Taken 2》上映了,儘管imdb的分數比上集低了,但從內容來說這套戲並沒有令人失望──依然是十分緊湊。這次少了動作場面,多了親情的描寫,女兒也由被捉,變為協助被捉的父親成功逃脫,而當中的動作場面和飛車場面也令人感到滿意。
 
可是,如果看者是抱著看動作片的心態看這套戲,便太浪費這套戲了,因為這套戲的中心思想不只是救人,而是對有仇必報的心態的反思。儘管這套戲並未能深入探討有仇必報的問題,但它著實能令看者有一個想法:當我們被別人傷害,我們是否能夠/需要傷害別人?

在第一集,主角女兒被壞人捉了,令主角失控地大開殺戒,以求抓回心愛的女兒。在第二集,那些壞人的家人得悉親人被殺,於是下定決心報服。結果,仇恨產生出仇恨,無止境延伸開去…這不就和現實世界中中東國家互相開戰的情況沒兩樣嗎?
 
事實上,報仇的理由是什麼?意義又是什麼?假如A的親人被B加害,結果死了,那A向B報仇能改變事實嗎?A的親人可以死而復生嗎?向B報仇之後,B的親人又會否向A報仇呢?之後這種報仇關係會否一定延續下去?
 
你可能會覺得,這種基乎不會在香港發生的事(某人害死某人的親友),可苦要執著去思考答案呢?可是,我卻認為報仇這種事不只存在於生死猶關的情況,還會存在於一般生活之中。舉例說,你出外旅遊前已在網上訂了酒店房間,但到步後卻發現酒店沒有相關的記錄。對方已經道歉並主動提供賠償,但你會仍會努力掙取更多回報嗎?會再進一步投訴,令負責同事受到處分?還是會做些損傷酒店的事,例如刻意將房間整亂,令清潔同事受苦?
 
再舉一例。當你和同事/同學一起工作,卻發覺同事沒有好好工作,卻將所有事情都交到你手上,你會否一怒之下故意使他本來負責的工作出錯,令他被上司責罵?或者當你發覺他有錯時,你不會主動告訴他,使他事後被上司發現,最後被責怪?
 
的確,我們每一天都會遇到一些會令我們選擇會否報仇的事情,而會否報仇往往取決於我們的價值觀及對別人的包容度。我們是否能做到聖經所提到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我們又是否能做到以德報怨?即使別人對自己做成傷害,我們也能好好對待別人?
 
下一次,當你發覺你的上司總是針對自己,總是使自己「背鑊」,那你又會選擇仍然以善意相待,還是在背後中傷他來報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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