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女.相心(七十二):能力高低

昨天開始了公司的籃球比賽第一戰。在同事們的努力游說後,我終於決定參賽。可是,自從中五開始便甚少打籃球的我,勉強懂得把籃球投進籃匡裡已是表現得十分好了,不要說身體是否能在這不停來回走動的運動裡支持過三分鐘。因此,我已預料自己將會坐冷板櫈至完場。

幸運地,在其中一節我被換入。有事知我不太懂,便簡單地指示我要做什麼不要做什麼。可能是自己的表現不太理想,結果很快便被人換出了。這是預料之中,畢竟無論參加任何比賽,都應該選一些懂得比賽的人落場表現。

我相信若果自己是某運動項目的教練/隊長的話,自己也會有相同的決定。

若果將同樣道理應用在職場上,又是否應該呢?不,事實上,在職場上行多上司也抱著這個心態:他們不會將比較重要的工作交到一名新手/工作能力不太高的人,深怕他們會犯錯,小則使工作重做,大則令公司受損失,上司要負責任,因此,一般有經驗的/能力高的人也會被深受重用。

這看來是十分正確的做法。

可是,在任何一項運動賽事中,我都會聽到有人將「比賽第二,友誼第一」、「勝負不重要,最重要是參與」這些口號掛在咀邊。說話的人似乎十分認同比賽並不完全是關於勝負的,反而參加者的存在本身更為重要。在這裡,小弟有一個疑問:究竟以能力高低作考慮與強調參與是否非黑即白的慨念?如果有人主張要選擇能力高的人,他們的想法理論上是將勝負放在首位,那麼對他們來說,參與的過程對他來說應該不重要吧?

同樣的道理,在職場上是否經常發生?究竟員工的能力高低與強調員工的參與是否又是否非黑即白的慨念?如果想令工作做得好,沒有出錯,最好便是任用能力較高,或較有經驗之輩做事,反之那些表現平庸的努力員工便應放在一些不起眼的位置。說到這裡,我也覺得很有道理,至少在這個重視結果的商業社會中,這是一條成功的不二法門。可是,小弟卻有以下兩個疑問:

  1. 那些被認為能力低的人是否真的是能力低?還是說他們的能力並不能在目前的工作中發揮出來?這是當事人不好好選擇職業的結果?還是上司不好好安排工作的結果?
  2. 某程度上,這是否反映上司的保守?的確,為公司的利益著想,用人為才是一個合理的大方向,但是冒險地用上被認為能力低/經驗淺的人,又是否一定會帶來犯錯、失敗?的確,員工本身必須努力令自己進步,但上司是否應該不斷給同事帶來挑戰,藉些發掘下屬們的能力?

小弟深信「人材是培養出來」這想法,從不相信人有做不來的工作,當中的重點,往往是培養的時間和人的吸收速度。可是,當我們從一開始便將一個人標籤為能力低的人,接著將他投閒置散,找一個能力高的人幫手,最後結果當然是能夠把事情做得好,而些我們也能堂而皇之地說:「是那人(能力低的人)不『生性』,表現不好,使我不信任他。所有人也會這樣做的。」但被稱為能力不足的人,是否真的能力不足?

註:以上問題都是不反問句,而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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