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工作地方裡,總會有一、兩位同和你同期的同事表現看似很好。也許他們處事十分利落;也許他們工作水準十分高;也許他們的待人接物態度十分好;總之,他們深得上司的愛戴。
我身邊也有一位:他是一位大馬人,懂得說廣東話、英文、普通話和馬來語;外表算是英俊;平易近人,經常主動和人說笑;做事主動肯拼搏,work smart,play hard。有如此多優點,難怪他會收到多位上司和老闆青睞。
老實說,若果我說我不羨慕他的際遇,若果我說我沒有一絲的妒忌,你也不會信。
可是,妒忌歸妒忌,羨慕歸羨慕,我也知道自己在他的擅長上比不上他。對我來說,我的老闆是一位十分美國化的人,他經常叫公司同事要主動學習、主動表現自己、主動爭取上位機會。面對這位美國化的人,很多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都會選擇不理他。結果是沒什麼大不了,他有他的信念宣揚,同事有同事的固步自封,最後他們不能往上流,要麼就留在這裡做老鬼,要麼便出外找個新老闆,對老闆而言並不是什麼重要和新鮮事。
最令我impressed的是,我那位同輩看似比老闆更美國化:即更主動、更積極。我想我之所以有這種感覺,最大原因是他的職位低,所以他沒有上司老闆的尊嚴,即使再低下再無聊的事情也願意做,使身邊的同事沒有感受到由上而下的壓力。
這兩位美國化的人身處在同一間公司、同一個部門,他們之間的化學作用不用深思也能知道:他們互相吸引,做老闆的認定他是可做之材,不斷給他成長的機會;做下屬的感到和老闆相處很容易,而且雙方的信念相似,發展mentorship什麼的也不是不可能。結果,他們一拍即合,這就是所謂上位了。
作為旁觀者,我根本不能做什麼,因為我知道自己即使再主動,也不及那位同輩。…慢著,我不是放棄了,我只是知道自己是一個什麼人,應該做什麼事。在這一年間,我每一個人和一位十分好的mentor談話。從他身上,我學到了認識自己的重要性。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體,每一個人都有一些別人望塵莫及的特點,只是很多人從來未有仔細看清自己的特點而已。當然,我仍未完全了解自己的優點與缺點,但我仍然能知道我在什麼範疇會有上佳的表現,什麼範疇會表現不濟,因此我的上位之道就是,要找一個懂得欣賞自己、和自己夾得來的「伯樂」共事,正如的的同輩和我的老闆一樣。
沒錯,這是一個十分困難、而且並不是每一個人也能做得到的事情。可是,人生是自己的,當連自己也不再在乎的時候,那還會有誰去幫到自己呢?
正正就是這些正常的妒忌、正常的羨慕,令我更有找到這位「伯樂」的渴求。人生苦短,要起步的話,現在也不算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