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得愈耐,愈發現到一個事實:很多人都會有意無意地和自己玩拋球遊戲。
有一次我向其他部門的A指出某要給客人簽名的文件有問題,要求他再補充一下資料。結果來回數次電郵之後事件被不了了之,結果在半個月之後要由我上司向他老闆再一次提出要求,A才把補充資料整理好並交回我手中。可是,他又大意地把一些資料弄錯/遺漏了,結果我又再發電郵給他,cc給我上司和他老闆。結果一等又是半個月的時間。
由於我老闆追問我上司這事情進展至什麼情況,我上司就無奈地再親自追多一次A和A的老闆。可笑的是,A說我未有提供某些資料給他,令他遲遲未能回覆我上司。好了,那資料是我數天才收到的、他前天才問我,我承認遺忘了,便快快給他回覆。怎料他又要我確認他要準備給我的資料是否正確,好讓他儘快給客人簽名。
天啊!這是怎麼一回事?是職場的新遊戲?那些資料是由A之前準備的另一份文件抽出來的,即是說他自己應該最清楚那些資料是否確?對,我已核對過了兩份資料,確認在數字上沒有問題,他老實說這不是由我來確認的,不是嗎?怎麼在我看來他是想找人「認投」這個決定,令他在之後如果出了事故時不用負責似的…?
最後,我拒絕確認,說那是他的責任。現在已是另一個半個月之後,但仍未收到他的回覆。
他不是香港人,而是澳洲人。我本身對澳洲人的感覺不太好(曾通過數次電話,每一次我只要稍為問多一點,他們就即刻轉臉,變得不耐煩想收線。大佬,沒有問題的話我便不用打長途電話費找你們了,為何我好像變了壞人似的?),現在經歷這件事,我更加對他們有保留了。(對,我是以偏概全,但請容我短暫地被情緒支配思想吧,因為我真的覺得A的態度很不該。)
抱歉我不是想情緒化地批評別人:我這次想說的是責任問題。的確,責任是一種很難去界定的東西,特別是現今社會很多東西都是互有關連,我們更難去分清楚什麼是我需要負責而什麼不是,但在遇到這些時刻時,我們可以透過查問來確認,而非覺得與自己沒有關係便不理會,或把皮球拋到別人手上:當事人又如何得知那件事是某人的責任?看來他們只是不想被麻煩事纏身?
當透過對話弄清楚責任的分佈,我認為我們必須要與別人一起把事情處理好,而非走前一步再把皮球拋給別人,等別人再問再算。當兩人並不是同公司,這態度是可以理解,因為每間公司都有不同程度的忙碌,而且利害關係不一,很可能未能一步到位地解決問題,於是以「你行前一步,的咁再行前一步」的方法可能更為有效。
可是,當兩人是同公司,儘管忙碌程度不一,如果仍然以這方法去處理事情,便將會因為拖慢完成事情而影響公司整體的利益,最後受害都就只是自己人。在上列的事情上,我的公司受害了,而我和A也因為不停地拋波而令我們各自的工作量增加。我相信這不是雙方都願意看到的結果。
你對於責任問題又有何看法?你有沒有曾經因為責任問題而影響工作?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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