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最初在這間公司工作,上司指出每一個月總會有數天要工作至夜深。對於沒有受過核數洗禮的我,儘管知道自己可能不會太習慣,我也只有硬著頭皮幹下去。於是,我的第一次通宵工作便給了這間公司。
那是我的職責,即使當時我是新來,我也必須要努力地完成工作。難得的是,上司當時並未有拋低我,還一起工作至第二天太陽出來,這令我十分感動。他不止是最初的一兩次,而是每一次打班工作也是如此。
我知道,上司大可以什麼都不理會,看看我怎樣自己把工作完成,但是,他沒有這樣做,反而主動提出要和我一起完成工作。他說,因為我們是一個團隊,他不能為了早放而把事情都推到我身上。
我相信,這就是團隊的合作精神。
這份合作精神除了在我和我的上司之間出現,也在其他部門身上出現。我們公司有一個whatsapp group,每一次當有事情發生或者公告,同事們都會用這個頻道公告。有些時候,當一些客人在辦公時間以外的時間有訴求,同事便會透過這個頻道與相關人士對話,並請求協助。一般來說,同事們看到這些message也會盡力協助。
我十分高興能在這些地方體現到團隊合作精神。我相信整間公司是一個大團隊,當其中一個小團隊出事了,其他小團隊也會努力幫助配合,把事情給處理好。
但是,隨著公司發展得愈來愈大,這種合精神的體現看來開始變得模糊。舉例說,很多時候我的工作也要其他部門幫忙確認一些事情,因為對方比我還熟悉某些事情。可以,很多時候我也收不到對方的確認回覆,礙於有限時間,我只能繼續我的工作,結果很多時在事後也會出現問題,而我便因此而受到責怪。
老闆並不會理會究竟是誰該負責,而只會因為我是最後處理工作的人而把錯誤都怪都我身上。本來這些事情發生一、兩次我是沒有所謂的,因為我知道每一個人也很忙,我能體諒對方間中因為太忙而不能幫手,但是當這些事情發生愈為頻繁,我愈感到這間公司已經不是當初我欣賞的公司。
現在,很多時候,別的部門遇到困難便會立即把皮球拋給我們,要求我們部門立即做事,不然整個工作進度也會被延期。我們當然會盡量配合,但是當我們有一些急需協助的事情需要其他部門的幫手,他們很多時卻不會理會,這某程度上令我有「有事鍾無豔,無事夏迎春」的感覺。
畢竟,公司變得具規模了,人也多了,自己會出現這種事情。合作精神可能只會出現在某種程度的公司規模罷。
我只是懷念著當初的那一份令我欣賞的合作精神。對,現在我依然在某些時候感受得到,但那些時間變得愈來愈少。
但願我不會被別人的行為影響,變成他們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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