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位女同事的生日。平時因為工作關係,我們都會有交流,漸漸交流多了,有時也會關心一下對方。她昨天曾說笑的說今天她放假了,希望假期間不會被工作打擾,我則笑說我真的會打擾她一次,只是我的打擾將會是說句:「生日快樂!」
現在,我正在猶豫我應否向她說句「生日快樂」?因為我這樣做會否被她認為我性騷擾?
我十分相信我想多了,她並不是這樣的人,因此我會照樣的為她送上祝福。只是,我覺得這種女性單方面表示受到男性性騷擾的事情去到有點失控的狀態。我覺得我們必須要正視一下這種情況。
說實話,我真的不想討論這個敏感的社會熱話,因為說穿了,女性在這個話題上佔盡上風,男性只要稍一不慎將會陷入不義的境地。這是不公平的,我亦為此感到無奈。可是,以上的新聞卻令我感到十分憤怒,覺得必須要說一說話。
#metoo來自呂小姐早前在facebook公開曾經被教練性侵犯一事。事後網上流傳她與疑犯教練曾經不止一次的親蜜的拍照,令人覺得她對該教練的指控存疑。當然,沒有人知道那位疑犯是否就是呂小姐所指的那人,也沒有其他人知道事情的原委,外人只能從有限的證據作出推論。
我當然不會容忍性侵犯的罪行,也十分支持每一位受到性侵害的人能鼓起勇氣的站出來,指控犯人,彰顯公義。只要是有實在證據證明相關的侵犯行為,我實在沒有不支持的理由。
但是,在正視這些案件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時刻保持警剔,不要因為性侵犯一事的受害人一般都是女性而對涉案的男性存偏見,覺得好人不會被人指控,被人指控的人必然是壞人。這種以自我想法未審先判的思考方式最為簡單,因此我們經常會這樣做而忽略了當中的危險性:我們可能正在冤枉疑犯。
為什麼會出現冤枉?因為在大眾的思想裡,性侵犯的弱者總會是女性,強者總會是男性,而且多得一直以來有關印度男性性侵犯女性的新聞,以及早前Hollywood被揭發有導演長期進行性騷擾/性侵犯的行為,加深大眾對性侵犯的受害人總是女性的思想,令男性在這件事上站在十分不利的位置。
說回上面令人忿怒的新聞。如果那位男上司未有狀過那女下屬的問候說話,或者未有留下備份,或者他說多了其他說話,那將會令那性騷擾的指控成立,而他的人格將會破產,即使一直以來他可能是一位十分忠誠耿直好男人、好朋友、好上司、好伴侶,他將會因為這件事性而被標籤為壞人。我在想,這公平嗎?
當然,那男人可能做了一些不好的行為,我實在不應就此作出結論。但是,如果指是因一些問候的說話而指控其性騷擾,這實在是站不住腳的指控。
那麼,我們是否要說「身為男性,必須要事事小心?」當然你也可這樣說,正如有些人叫女性在印度不要穿著得太性感,以免被人侵犯一樣,總會有人認為這種想法是對的,只是我並不接受:為何要求可能是受害者的男性注意自己的言行,而非總在佔優位置的女性注意自己的指控?正如我不會有「女性在印度的衣著是構成男性侵犯的主要原因」這種男權主義至上的態度。
當然,口裡說不,身體卻很誠實。辦公室是一個很複雜的地方,有時候一不小心便會蒙上污點,影響前途。這一點是令人無奈的,但我們也得向現實低頭。因此,我的想法是,每一刻都要提醒精神,留意身邊的人和事的反應,當見勢色不對便要稍稍迥避,但是絕對不能「斬腳趾避沙蟲」,不去和別人交流,那樣的話後果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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