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國認識的朋友幸運地被派到香港工幹,作為朋友,我當然要相約吃一頓地道的晚飯。
朋友這次來港只有數天,但因為他之前已有數次在港旅遊的經驗,香港對他並不陌生。我未有帶他到很高級或者聲稱行受歡迎的餐廳吃晚飯,反而帶他到我不時也會到的沙嗲王吃飯。畢竟,吃還是其次,閑聊叙舊才是主菜。
他最近轉了A公司,現在是試用期三個月,來港工幹,實際上部分時間是training。他表示對這分新工沒有太大期望,儘管他很喜歡這裡。我問為什麼,他便娓娓道出了職場的黑暗。
話說朋友也是會計師,當初在B公司工作,A公司是當時B公司的客人之一,而友人當時正正就是負責A公司的帳目,因此他與A公司的管理層有聯絡。由於朋友在B公司工作得不開心,他選擇離開那裡,到其他地方工作,結果很多的巧合拼湊在一起,令他最後被A公司的管理層聘用了,而A公司亦正式終止與B公司的合作。
這看來是一個十分美滿的童話故事,直到朋友被告知B公司在終止合約的過程中表現得很不合作,並在交涉過程中提到了朋友的名字。朋友認為自己當初與B公司弄得很不愉快,因此當B公司知道A公司聘用了朋友的同時,選擇不再使用B公司的服務,他們便覺得朋友必定是從中作梗搞破壞。
朋友從其他途徑得知B公司在A公司面前說他的壞話,令他非常擔心自己的聲名受損之餘,A公司也不願在繼續聘用他。我聽後並不覺得他誇大言辭,但認為他實在過分擔心了。
我相信A公司決定接受與某公司的服務與否是一個認真的商業決定,當中經過反覆思量,絕對是為整間公司好而作出決定,絕不會只因為一個曾經幫過自己的人的三言兩語而受影響。反過來說,A公司選擇聘用朋友,是因為在面試時被朋友的某種特質和能力所吸引,而這些絕對也不會因為其他公司的某些言辭而作出影響。
你可是說我「少年,你太年輕了。」,但我始終覺得世界仍是光明的,即使光與影必然共存,職場的黑暗亦應當只屬少數。我相信我的朋友必然能撐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