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相雜文(十七):人生、第二人生

妄相雜文(十七):人生、第二人生

「我要我的孩子將來入讀XXX,修讀YYY,大學畢業後在ZZZ公司工作;我要自幼培養他懂得A、B和C...」每當我們問當下已為人父母的人,他們有九成人會這樣說。反覆思量後,我得到的只有一個結論:他們把自己孩子的人生當作自己的「第二人生」。 這種想法不難理解,因為他們也曾經年輕過,體驗過不同的對錯。 他們在年幼時可能沒有好好努力讀書,結果上了一般的小學、中學和大學,結識了很多平庸的人,令他們沒有盡力發光發亮的心態,最後在進入社會後只能做平庸的工作,過上平庸的生活。 或者,他們在年幼時沒有機會去學習不同的技能。他們不懂畫畫、不懂彈琴、不懂拉小提琴、不懂打網球、不懂打哥爾夫球、不懂投資、不懂理財...最後他們只懂得做簡單的事,也失去面對困難、挑戰困難的勇氣。 或者,他們在年幼時自覺做對了一些事情,例如埋頭苦幹地讀書,最後考到高分;對老師長輩唯命是從,不會也不敢做相反的事;相信規矩,也相信跟從大部分人的做事方式便能好好生存。最後,他們成為眾多普通人的其中一人。 這樣的他們,決心不讓他們的孩子踏上相同錯誤的路,也決意要他們的孩子跟從他們認為是正確的路。 問題是,他們真的可以(應該)這樣地控制著他們的孩子?這真是扮演父母的角色所擁有的權利?或者是他們聲稱的義務? 淪為父母的第二人生,最後錯過了一切 作為小朋友,他們的心思未成熟,沒有足夠理性的思想,他們當然不能很好地為自己的人生作出決定。在這個前提下,父母協助小孩計劃人生實在是無可厚非的事。 例如,小孩子沒有足夠能力選擇學校,也沒有清晰的對與錯的概念,他們如果只憑感覺走,小則會犯錯碰璧,大則還會受傷。 雖然很多成年人也不見得能好好地作出最好的選擇,但他們的一般人生經驗也總能作出一點貢獻:只要不犯下大錯便沒有問題,反正大部分人也不見得會能做最正確的決定。 結果,為人父母的他們便為他們的孩子做出一個又一個他們認為最好的決定,也要求他們的小孩絕對跟從。由最初的決定,到之後第十個、第二十個、第一百個決定,他們都掌握了話語權。 漸漸地,他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久而久之,他們索性把孩子的人生當作自己的「第二人生」,把自己當初做不到的目標寄託到小孩身上,也把自己當初做得不錯的強迫小孩跟從。隨著時間流逝,他們開始有重生的感覺,有一種打電動般、在經歷了很多任務後不幸死亡、重新後對任務的內容瞭如指掌的感覺。 對外,他們會說這是為自己的小孩著想;但在內心的最深處,他們都把小孩的人生當作自己的「第二人生」。 ...這真的是理所當然的事...? 人生,其實只有一次機會。錯過了的事情,是沒有重來的機會。小孩子錯過了童年,錯過了開心地和朋友嬉戲的光陰,錯過了向父母撒嬌的時光(因為父母為了逼迫他們而變得不再平易近人),錯過了體驗挫折的經驗,也錯過了掌握自己人生的機會。 最終,他們淪為父母的複製人。這樣做真的好嗎? 以身教來作為榜樣,確保人生是屬於自己 那是否說,身為父母的人不能對他們的小孩做任何事? 當然不了!我在上文提過,小孩子的腦袋發育未完善,根本不能自行作出決定。作為父母,他們必須要幫助他們的小孩。 那麼,既要幫助小孩,也不能完全控制他們的人生,父母們就只有一個方法:用身教來影響小孩。 父母當然能向小孩表達自己的想法,但同時他們亦必須讓小孩知道一件他們人生中的一個重要的事實:他們都有選擇權。 我們的人生,是由無數選擇所交織而成的成品,每一分每一秒我們都在作出選擇。我們選擇現在溫書還是玩樂?現在吃飯還是睡覺?現在做運動還是看書? 理論上,所有選擇也是自己去作出的,外力只會影響選擇的多少。這樣去想,我們的人生由無數自己的選擇而組成,不是說明人生是屬於我們的? 即使是小孩,他們也有權擁有屬於自己的人生。作為父母,他們可以用道理和關懷去指導孩子,可以向小孩說明自己的想法,可以告訴孩子當下事情的好與壞,但最後他們必須要重視孩子的想法,讓他們掌握自己的話語權。 只有這樣做,孩子才不會失去他們的人生,他們的後代也不會繼續這種結果。 畢竟,我們最後都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如果因為父母的一意孤行而令小孤的人生出現扭曲,到他們長大之後便只能在有限的選擇下繼續他們的人生路。這種結局真的是父母甘願看到的嗎? 我們從來都不能過「第二人生」,因此我們要好好過著每一秒。 ************************************************************************…
亡想雜文(十五):我們都在等待終結的來臨

亡想雜文(十五):我們都在等待終結的來臨

大部分的人也會說,不想這麼快便到達人生的終結,因為當終結之時,我便什麼也做不了。我本身也有這種想法,但同時,我的心底裡也會有另一種想法:當終結之後,我便不用再有任何責任、任何負擔、任何令人傷心的想法,這其實就是一種解脫。 「我們都在等待終結的來臨。」這可能是我們不願意面對、卻是最真實的想法。 每一次旅行,在開始時我總會感到興奮,因為我終於能夠暫時離開香港這遍壓力很大的土地,以旅人的身份在別處享受放鬆的日子。接著,一連串逛街、吃美食、拍照、以外地人的身份享受生活在當地的感覺,過程實在是令人開心,直到旅行的最後一天,我帶著不捨之情慢慢步入機場。 但是,在那份不捨之情之中,卻包含著一份「鬆一口氣」的感覺,因為我終於可以返回所屬的地方,繼續我的工作。 「不知公司郵箱收到了多少電郵?」、「不知暫時放下的工作有沒有出了亂子?」、「不知上司/下屬有沒有突發的問題等待我的協助?」沒錯,即使在放假旅行中,我滿腦子也充斥著工作的想法,內心的一角彷彿正在等待著旅程的完結,好讓我能盡快重新投入工作。 這好像是工作狂的思想,不適用於某部分人?或者吧,但以下的例子可能更適用了更多人。 只有被通知正式完結,我們才能放下執著 不要說死亡這種極端的例子,就說說離職。在離職之前,我們(正常的)打工仔總會努力地做好自己的本份。除了極不合理的要求,只要是公司/上司要求,我們都傾向盡力把工作完成。 當然,每個人對盡力的解釋也不同:有人認為盡量是有星期一至五、朝九晚六的時限,有人則會認為是24/7,但不管是那個解釋,只要我們繼續被聘用,繼續取得薪金,我們便會繼續工作。 直到離職的一刻。 即使是已經遞交了辭職信,我們也會十分努力地去處理手上的工作,盡力完成工作交接,只因大部分人也不希望把自己的爛攤子留給公司的同事。在正式通知離開的一刻,我們都依然盡力地做好本份,因為我們覺得這是正確的做法。 我相信,我們在潛意識裡說服了自己,我們正在等待著終結的一刻,而在此之前,我們必需要捱下去。為何不中途放棄?因為終結在望,我們沒有必要把終結提前;因為終結在望,我們很快便能解脫。 這也可能是為何我們在在職時會盡心盡力地工作:因為我們知道,在某一天我們必定會離開這裡。在終結(遞信)來臨之前,我們都想盡力工作,不想將來後悔。 等待終結的來臨 當我認真地思考,我發覺不只是旅行和工作,我在其他行為上也下意識地等待著終結的來臨:我想盡快吃完這一餐,好讓我能享受下一餐的來臨;在愛情裡我想盡快知道對方的心意,這樣我才能決定是繼續這一段感情還是開展人生新一頁;我想快點看完某套劇集,知道結局,並開始下一套劇;我想夜晚快些到來,這樣新的一天便會快些來到... 真的,我們都在等待終結的來臨。 不管是否我們能控制的終結,也不管終結之後有什麼會等著我們,我們就是想迎接終結,或者,因為我們已經覺得疲累?因為我們想要一點新意?因為我們想找到多一點自由? 今天,我又面著了一個小終結。感覺複雜,卻有有點如釋重負,看來我真的是一直在等待著這個小終結的來臨。
妄想雜文(十四):愛情、親情、友情(下)

妄想雜文(十四):愛情、親情、友情(下)

我認為無論是親情或是友情,當中也有愛情的元素,包括互相關心、理解、體諒、照顧、遷就等;而男女之愛則多出了親密的舉動和生命創造之舉等程度之差。如此看來,我覺我以愛情之心看待父母、親人或朋友是可行的,只要時刻留意行為便可。 很多人對此有其他想法,結果他們對於愛的表達也有不同,導致上文我所提出的問題:「對一些人來說,「我愛你」是很難以啟齒的事,但對某些人來說,這卻是隨口也能說得出口的事。究竟是否前者從來都不懂愛情,令他們不敢說出口?還是後者對別人的愛太氾濫,令他們很輕易宣之於口?」 事實上,隨便能把「愛」說出口的人不代表是濫愛,更可能是他們懂得「愛」,不會在追尋 「愛」 的時候迷失了,不會不知道何時才是 「愛」 ,何時才是「不愛」。同樣地,不常說 「愛」 的人可能因為看重「愛」而不想隨便說出口,但也許是因為不知道「愛」為何物而不願開口。 事實上,「愛」究竟是什麼?我想那可以是一種感覺、一種態度、一種行為舉止、也可以是一個概念,沒有必要深究,因為我相信,大部分人不需要知道「愛」的定義也能愛,而知道與否對愛或不愛也沒有多大影響。 我也一樣:我並不知道「愛」為何物,但我在親情和友情中看到了愛的成份,知道自己若果要愛一些人,我必須要做到什麼,令我能毫不猶豫地說出「愛」:我愛我的家人、親近的朋友、以及我的另一半。 這是經歷了人生數十年、不斷跌跌撞撞的我的一種覺悟。因此,對適合的人,我絕對會毫不猶豫地說「愛」。 可以愛朋友,但要小心經營 上次舉了兩個身邊的例子,指出朋友也可以去「愛」。可是,「愛」的過程要絕對小心,因為失控的話可會變成悲劇。 我開始意識到朋友也可以去「愛」時,就是我追看了經典美劇《Friends》的時候。你可能會覺得那只是拍戲,是假的,不應該要當真。你也可能會覺得,即使是真的做得到,那也是外國的文化,與香港的文化差異很大,實在沒可能做到。 我卻認為,當你認真細看劇中角色們的互動,你便會覺得那種相處是可行的,一來現在的香港比以前融入了更多的外國文化,二來現代朋友的相處比以前可以來得更親近。 劇中角色們的互動實在令我對「友情」有更深的了解:朋友不只是閒時約食飯的對象,而是當我們有交友、生活或愛情的難題,他們能為我們提供意見;他們會支持我們的行為,即使沒有人知道那行為是好是壞;他們會在我們受傷時借出肩膊,安撫我們;他們也會在我們開心時,與我們分享那快樂的感情。 所以,我一直也相信,真心的朋友,即使不是同一性別,也可以用whatsapp聊天,分享日常;可以單獨約出來吃飯敍舊和更新狀況;可以在開心和不開心時說出一些關懷備至的說話。以上種種都不應該因為有了另一半而消失。 要做到這樣,你必須要令你的另一半對你充滿信心,不會覺得你是在逢場作興、「玩女/收兵」。要做到這樣,首先不能對朋友有親密的身體接觸,然後不能讓另一半感到被忽略。 當然,每個人也有其選擇:你選擇去愛你想愛的人,你的另一半也有權反對你這樣做,所以雙方的溝通也很重要。我只是想說,愛朋友也是一個可行的舉止。 了解親情、友情和愛情的分別 無論你想把愛情投放在哪種關係上,你也要知道各種關係也有差異,不能用同一準則去行事:你不會去親吻你的父母,你也不會經常和朋友拖手行街。 要說親情、友情和愛情的分別,除了是會否有親密關係外,對他們的態度也會有不同。你可能會對親人有種隨便的感覺,因為他們在你數十年的人生的每一天也待在你的身邊,對著他們你也沒有什麼好隱藏的。 你可能會對朋友比較包容,因為他們再親近,也不會與你生活,知道你的一切,令你們之間即使有「愛」也可能會有一點距離感。 你可能會對你的另一半有隨便但包容的感覺,因為他們雖然接近親人,卻不是數十年一起成長的親人,因此在他們面前不會過份隨便。 了解這種分別會幫你知道你應該如何看待各種關係,也會令你面對各種各樣的「愛」也更能得心應手。 最後,我當然會「戴一戴頭盔」說:「以上只是我的個人想法,只供參考而已。」
妄想雜文(十三):愛情、親情、友情(上)

妄想雜文(十三):愛情、親情、友情(上)

對一些人來說,「我愛你」是很難以啟齒的事,但對某些人來說,這卻是隨口也能說得出口的事。究竟是否前者從來都不懂愛情,令他們不敢說出口?還是後者對別人的愛太氾濫,令他們很輕易宣之於口? 我不是愛情專家,當然不知道以上問題的答案,只是我對於思考這些課題有一些興趣,偶然便想燒一下腦細胞,去想想這樣事情。 我還記得在大學時,我其中一科副修科就是有關哲學,其中一個功課就是講述何為愛情?我已經不記得那時我寫了什麼,但最後老師給了我A的分數。未知十年後的我,對於愛情的認知又會否有很大的不同? 愛情,不只存在於男女朋友/夫婦之間 最顯然易見的愛情,就存在於男女朋友/夫婦之間。他們從相遇到了解,從相愛到接受,從兩個個體變成一個合體,當中包含著濃厚的愛。直到步入教堂的一刻,或者之後經歷生小朋友,到合成養大小朋友,最後到白頭到老,當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也可能體現到雙方的愛。 但是,對我來說,愛情並不只存在於男女朋友/夫婦之間。 我深愛著我的父母。雖然他們在我成長路途上有過不少不愉快的經歷,但我也從心底裡愛著他們,感謝他們在我的成長路上幫助我、養大我、教我明辨是非、教我如何做人。我希望自己能在有能力之後盡力報答他們,把最好的東西送給他們,就如他們把最好的東西給我一樣。 這種報答的方式,別人叫作親情,我會視之為愛情。我覺得,親情也是愛情的其中一份子,不需要特別把它分出來,用不同的態度來看待。 在父母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深愛著我。 他們的教育水平不高,曾經為養育我而打數份工,希望令我有一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童年;在大時大節帶我到外面慶祝,即使身體疲倦也努力陪伴著我;只要我想要什麼,他們也會盡力送給我;不希望我誤入歧途,所以常常灌輸正確的思想和價值觀。 直到他們入土為安的那一刻,他們依然愛著我。我也愛著他們。 朋友之間也應存在愛 我確信朋友之間也應該存在著愛。 A和B是一對很有密契的朋友。他們各自也有戀愛的對象,但是他們並未有因此拒絕做朋友。A在最初遇到B時,覺得眼前這位女孩為他帶來奇異的感覺。A很清楚知道,他是深愛著他的另一半,但他也希望成為B的朋友,慢慢去了解她。 B看來也是一樣。她有一位很要好的男朋友,卻覺得A的出現為她帶來久違了的開心的感覺。B的男朋友當然也對她很好,B也十分深愛著她的另一半,但同時也希望了解A。 在正常人眼中,A和B的相處可能是處於出軌的邊沿,但在我眼中,他們是絕對、純粹的朋友關係,因為他們從來(以我所知)沒有做過什麼出軌的事,也未有因此而令另一半傷心。 他們就像是所謂的知己/「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閨密一樣,希望互相了解、支持。 我不打算在此透露他們的結局如何,但在我眼中,他們之間的友誼就是其中一種愛情:是一種不去佔有、只有陪伴與付出的愛。 愛不代表要擁有;只要令所愛的人快樂,不擁有也沒關係 C和D也是另一對在短短數日便發展出友誼的一對男女:C有對象,D卻剛分手。如果在愛情小說裡,這種關係可能會以「C和D最終走在一起」作結,但現實生活畢竟不是故事,不會有那樣的情節。 C和D就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存在,在我看來,儘管C有他的對象,他對單身D十分關懷呵護,而且無微不至。又是一對在外人眼中可能有點曖昧,但在我眼中卻覺得問題不大的一對。 我看到的是,C十分關愛他的對象,從來都沒有打算背叛的行為,而他的對象看來也十分信任他。同時,C不時也用訊息來關心D,D亦有回應,看來相處得很不錯。 我不會因為一對男女互傳訊息而覺得有問題,因為能當朋友的一定是雙方也有好感,這實在不用懷疑。如果他們真的做了出軌的行為,他們當然有問題了,但就我所知,他們並沒有。 我還聽說C也希望D找到能好好照顧她的另一半,不要再遇到壞人。看來,在這之前,C想以朋友的身份伴陪著D,直到她找到她的至愛。 對,在C和D之間,我也看到了愛:是名為友情的愛。我不熟悉D,不知她是否也有那種感覺,但在C的行為上,我看到了他對D的愛,並以關心和問候的形式傳遞予D。 他們未曾(至少C不會)打算擁有對方,但他們也希望對方快樂(至少C經常希望D開心)。 說到這樣,你們可能會和我有不同的看法,但我想說的是,在我看來,無論是親情還是友情,其實也可能是愛情的一部分,因為當中也涉及付出、關懷、支持、呵護等,只是男女的戀愛再有進一步的親吻等身體接觸而已,這並不代表沒有身體接觸的親情和友情就不是愛情。
妄相雜文(十二):消失

妄相雜文(十二):消失

「先生,您的電話號碼已經用了十多年?您真的打算不要了?」電話另一端的客戶服務員好奇一問,我想了一想,便說:「對,我不用了,麻煩幫我刪除吧。」接著就是一些指定的台詞,什麼有一百天保留,之後便完全刪除該號碼等等... 今年的聖誕節,我想容許自己拾回一點過往的負面感情。 那個電話號碼其實是我的另一位家人擁有的,現在他不再使用那號碼,我當然不會那麼傻仔繼續付錢保留號碼了。這其實只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事,卻忽然令我感概了。 原來,當事物快將消逝時,哪怕只是一個用了很久的電話號碼,我的心頭也會湧上莫名的無力感與失落。 我手執電話,一邊聽著電話公司的客戶服務員說話,一面看著我的家:那部電視、那部電腦、那張電腦桌、那張睡床...那些我現在正在擁有的物品,(如果能被用到那麼多年)將會在數十年後,當我離開人世後被丟棄,經處理後回歸大自然。 每件事物也有終結,即使是寶貴的人生也有終結。 我又想起了那位小學同學。 人生無常,時間有限 那時我只有十多歲,正在家中無聊,忽然聽到媽媽說:「你知道前幾天樓下發生了交通意外?有位小朋友好像被撞到了,結果不幸離世...」我正在旁邊把玩著手中的玩具,未有仔細留意媽媽的說話,直至她說:「那好似是你的小學同學...」 那一刻,我發呆了。我走到媽媽的身邊,那著她手上的報紙,看到那則交通意外的新聞,上面的小朋友的姓名正是我那小學同學的姓名。 我未有任何反應。我與那位同學並不熟悉,但曾經是同班同學,所以也有聊過天。當下,我不知道如何去表現自己,不知道如何去作出適當的反應,唯有保持沉默。 那是我人生中首次面對認識的人的離去。 原來,所有事情都會有其完結的一天,但完結總來得特別快、特別令人措手不及;原來,人生是如此無常。 失去的十多年光陰、或一生的時間 昨晚看到有人在商場墮下,也有人在食肆外面墮下。除了憤怒,我更為他們感到悲傷。 他們為了追求一些不能輕易獲取的珍貴之物,願意以自身寶貴的性命來換取,結果,大部分的他們賠上了身體,有些更賠上了性命。 時間和生命的價值,永遠不能用金錢來衝量,是我們最有價值的東西,但很多人也願意以這些寶物作為籌碼,希望換取到另一種珍貴的寶物:民主自由。 自年中運動變得激烈之後,到目前為止已有數千人被捕,有些人更已經被奪去了數十年的自由。在未來的數年至十數年裡,他們不再能夠與至愛過節、過生活、做想做的事情、完成想成就的夢想。 比起我失去(放棄)的那個電碼號碼,他們失去的更加多,我實在不應如此無病呻吟。 三十多年來的平安夜裡,今年的最不平安,也最為令人心碎。 重要的是,悲傷過去,我應該如何是好?當然是不要在沉醉在悲傷之中。既然我再一次意識到完結/失去的苦澀,我更應該要珍惜當下,好好活出個未來;也要努力做自己能做到的事,與所有義士一起努力,為抓住最終夢想而奮鬥。
妄想雜文(十一):香港正在腐爛

妄想雜文(十一):香港正在腐爛

「香港正在腐爛。」這是我對於最近香港發生的事的感受。 很多人會認為我說得對,因為示威者不斷破壞、「裝修」商場店鋪、阻礙交通;有人會覺得是因為警謊不斷發射催淚彈令環境受到污染,又不斷把香港的未來:年輕人的未來逐一催毀。在某程度上,以上的想法都有其道理,但我覺得更加重要的是香港靈魂的喪失。 香港的靈魂,包含著香港人的思想價值觀,而那些思想價值觀正被催殘得體無完膚。 香港人的良知漸漸喪失了。面對一個又一個的年輕人被傷害、或者無故被殺死,部分人竟然覺得是咎由自取的結果?他們要求年輕人為其行為負責任,卻又不要求警謊為其不合理的暴力而負責任? 香港人漸漸不懂得自我反省了。部分人不會自我反省,不會去反思多月來的示威者的行為,是基於什麼的原因?他們只會要對方反省,自己則永遠是無錯的一方,選擇把自己所做過的惡行視而不見。 香港人再也不重視將來。部分人只看到當下自己要做什麼,而不去為將來、甚至自己的後代思考;不去考慮他們想要什麼,而強行把自己的行為和想法加諸在他們身上,強行把自己「複製」在後代身上。 從來事情發生了都總會有源頭。當然,人的行為是通過自由意志而選擇,他們必須而且理所當然地要為他們的行為而負責,但我們是否可以無視真正的問題,只憑雙眼看到的來作出判斷? 我們又可否因為A不吃某些食物而責怪他浪費食物,忽略他可能是食物敏感? 進一步,我們可否因為看到A被B殺,而無視可能B當時正在傷害A,令A自衛殺人? 再進一步,我們可否因為一名女子到印度被強姦,想也不想便說那女子的不是,當初不應到印度? 對,我感覺到,香港正在腐爛,因為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正在不斷發生,而且支持那些不合理行為的人也是令人感到費解。 更可怕的是,這個問題應該早己存在,只是之前大部分人也專心賺錢,無暇討論,而現在這場運動令這枯死的步伐進一步加劇。 當下,我們可以做什麼? 我想,先不用想那麼多,還是盡快找到拯救理大示威者的方法吧。
妄想雜文(十):用錯的態度做事,做一萬次也是錯

妄想雜文(十):用錯的態度做事,做一萬次也是錯

用錯的態度做事,做一萬次也是錯。 看在眼裡,有部分老一輩的人也是這樣做事。他們一直以來都用同一種態度處事,是因為他們曾經被如此教導過,而他們身邊也是這樣做事,結果,他們築起了框架,困住了自己。 看看香港政府的高層們,你便會看到這這類人。 他們都在權力核心工作,深知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在下位地永遠不能反抗在上位者,即不能以下犯上,不然上位者將會作出懲罰。 在他們眼中,他們就是在上位者,普通市民就是在下位者。普通市民必須要絕對服從政府,不能做他們不期望做的事情。 為何他們是在上位者?不是因為他們有錢,也不是因為他們是特別的、被選中的人,只是因為他們有權力,有槍和各種武器,和有不完善的法律在背後把關。 他們是權力的信奉者,所以他們期望在他們腳下的人也要如此信奉著自己。 結果,他們遇上了追逐自由民主的真香港人,一班不願意向權力屈服的人。 手執權力的政府決心要這一班反抗人士低頭,因為他們在權力面前都是這樣低下頭來。因此,政府決心要用盡任何手段撃潰這種抗爭,也絕對拒絕向這一班人低頭。 他們用盡所有暴力,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催淚彈,使用真槍實彈,使用緊急法去通過不合理的法律,利用法律來申請禁制令來限制真香港人。 他們從來沒有想過用別的方法,即使可以解決這抗爭的方法有很多,即使抗爭者的訴求是實上是十分合理可行。他們的自負、高傲、不忘輸的心態,令他們堅持要用自己的方法—以暴易暴—去解決問題。 堅持以這種錯的態度做「制亂」,最後當然會引發更大的混亂,更大的反撃。他們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最後引火自焚也可以想像得到。 在現今的社會,在上位者應該要不斷反思,究竟以往的以權力制壓人心是否仍是可行的方法?接受不同的意見是否真的是如此困難?
妄想雜文(九):殺人的一刻,你們在想什麼?

妄想雜文(九):殺人的一刻,你們在想什麼?

殺人的一刻,你們在想什麼? 執筆之時,已是警謊在西灣河開槍射殺黑衣人後的兩個多小時。由於1111三罷的關係,很多關心香港事務的人一早起身繼續進行抗爭。就在一連串事件發生之後,警謊便在西灣河開了三發真槍。 兩人倒下,一人暈迷不醒。那時我正在家中,準備出門出班。 為什麼?在月初我們已失去了科大的周同學,而他的死因仍然是一個謎。事實的真相眾說紛云,但有一件事是十分確定的:警謊在這件事是責無旁貸的。因為一名警員在將軍澳結婚,黑衣人在附近徘徊,防暴便煞有介事地包圍著將軍澳的黑衣人集結地,結果釀成悲劇。 最終,周同學去世了。 事隔不到七天,又再多一位同學因為警謊的魯莽和錯判形勢,可能會失去珍貴的生命。 這究竟是什麼道理? 人命何時變得這麼便宜?持有武器的人可以動不動便開槍射殺別的生命,即使對方是手無寸鐵,即使對方是前途無可限量的年青人。 在直播片段中,我看不到警謊正受到生命安危,卻只見到那人忽然擎槍,挾持著一白衣人。其他黑衣人看到便慢慢上前,但他們沒有持有任何武器。剎那間,那警謊近距離對面前的黑衣人開槍。 在黑衣少年倒地的瞬間,我確信香港的法治而死。開槍的警謊大可以說那是生命垂危的一刻,只能開槍制止暴亂;也可以說是高層的指引,以真槍實彈來對付1111的三罷;也可以說黑衣人不是人,性命賤過地底泥。 原來,我們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香港治安,並不是因為我們被一班英勇和決心保護市民安全的精英所守護,而是因為我們一直也十分好運地沒有大罪案發生。 原來,我們一直被一班隱性殺人犯所「保護」著。沒事發生當然不用擔心,但當有事發生,我們便只能坐以待斃。 究竟,在殺人的一刻,警謊你們正在想什麼? 願中槍者平安無事。

妄想雜文(八):無力

人生中最感到無力的時刻,莫過於現在。 自小我便被教導很多不同的知識,例如正義必勝、法律會保護市民、警察會保護市民。那時的我又怎會知道,數十年後我將會受到多番的思想衝撃,令我必須重新審視我的價值觀,同時要親手摧毀一些在我成長路上助我堅持的原則。 結果,我再也沒有能依靠的價值觀,當下我變得無力又無助。 究竟正義是什麼?當然,我未有天真到認為這個世界是非黑即白。好人也會有做錯事的時候,壞人也會有逃避制裁的一刻,只是在這兩個月裡,我所聽所聞實在令我感到大受打撃。 原來,掛上正義之旗的警察,只是一班以過大的、看似絕對的權力來為所欲為。他們以暴力對待提出問題和反對的人,不論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他們也無情地利用手中的暴力來施予懲罰。 一句會突破防線,人民便不能隨意移動。 一句襲警,即使只是用電筒照射也會無故被捕。 一句阻差辦工,即使與警察距離數米也會被警察恐嚇。 一支黑旗,即使附近有很多平民百姓他們也會毫不猶疑地發射催淚彈。 一句懷疑,即使是穿著什麼衣著,警察也會大聲恫嚇然後拘捕市民,也會拘捕帶著剪刀會生理鹽水的救護員藏有攻撃性武器。 從何時開始,我們要生存在一個終日要害怕警察會忽然對我們不利的社會?從何時開始,我們會真心仇恨著這班只會用暴力對待無辜市民的人? 在這種現實底下,我們能做什麼?身為和理非思想下的政策反對者,我們能做到的除了時每天都留意著傳媒們Live直播、記者在警察記者會的質問、在社交媒體上不停轉載不同消息,我們還能做到什麼? 我們不能公開說出仇警的過份說話,深怕會被人抽後算帳;我們不能對警察個人做到什麼,因為他們一句「襲警」我們便會「收皮」,而法律在這時候只會幫助他們;我們不能對警察的家人朋友做什麼,因為我們沒有能力/權力。 我們只能每天都向天祈禱,期望每一位曾經傷害過無辜人民的人會有報應,期望他們惡有惡報。期望、期望、期望!結果,我們只能終日沉醉在自我幻想中,在虛幻的世界給警察一次痛撃。 結果,我們什麼都做不了。 人生中最感到無力的時刻,便是現在。

妄想雜文(七):831

當林鄭宣報可能會行使《緊急法》時,我便察覺到她的別有用心。我也能預見,反對聲音將會因此而加強(包括是本人也感到焦急),結果,人民被迫急了,於是在831紛紛再次上街表達訴求。 結果,悲劇再次發生。 我一直都明白,作為執法者,警察必須要將違法的人拘捕。他們就是以保護人民為大前提而存在,這是無可否認的一點,也是因為這種使命,他們被賦與權力,令他們能確切執行他們的職務。 但是,在大規模運動開始以來的兩個月,我們一直評擊的方向之一是他們的手段: 他們用過份的暴力對付示威者; 他們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方法來拘捕示威者,結果傷及其他什麼也沒有做的市民都; 他們疑似在私下傷害及羞辱被捕人士; 他們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力來逃避責任,說得誇張一點,即使他們殺了無辜的人他們也沒有錯。 警察身為執法者,卻利用警權來任意執法,以達致白色恐佈:當人們用大聲公說話就是襲警,他們用強光照記者卻只是照明;當他們以法律為由阻止記者到某地採訪拍攝,卻又說觀眾只看到一個鏡頭,未有看到全盤情況;當他們以捉拿示威者為由,無差別攻擊警方以外的人,事後又表示市民在警方執法地方要自行承擔後果,我們又如何去信任他們。 放任警方的後果,就是往後將會有很多831事件發生,直到沒有人敢言。 之前一直說,政治問題應該要以政治解決,不要擺警察上枱,但在這兩個月來,我看到的是,警方固然被擺上枱,但他們也樂於被擺上枱:他們又怎會拒絕在之後所得的高薪和福利,以及普通人不會有的傷害別人的權力? 政府不是無辜,警察不是無辜,港鐵也不再是無辜。他們行到這一步,必須要有心理準備,他們即將要迎接更大的反擊。他們最後很有可能能全身而退,因為反對聲音實在過份渺小,他們也應該能繼續大魚大肉,享受人生,但他們將永遠失去安寧,他們所到之處將會不斷出現反對聲音。 也請他們不要天真地認為,他們身邊的人不會受影響。 反對聲音將會繼續此起彼落,反對的人將會繼續上街發聲,和利用不同媒體來將他們的過份行為宣揚至全世界。 祝願他們從此無日安寧。